保護令僅能聲請人進行撤回(未核發前)或撤銷(核發後),法院對於不符訴訟程序及缺乏法定要件,得不予受理並駁回聲請。
相對人無法請求撤回或撤銷權力。
備註:
1.撤回:保護令未核發前進行取消聲請保護令。
2.撤銷:保護令核發後進行取消聲請保護令。
3.駁回:對不合訴訟程序及缺乏法定要件,不予受理訴訟請求。